关于开展 2021年度高等学校
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 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 2021 年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称“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各高校可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申报,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 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 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